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余璐)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海水环境质量整体持续向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处于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用海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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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 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介绍,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推进陆海统筹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统筹谋划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深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我国共对1359个海洋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230个入海河流国控断面、458个污水日排放量大于或等于100吨的直排海污染源、32个海水浴场开展了水质监测,对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开展了健康状况监测。
《公报》显示,在海水环境质量方面,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夏季呈富营养化状态的海域面积30170平方千米,同比减少15160平方千米。
主要用海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倾倒区水深、海水水质和沉积物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倾倒活动未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及其他海上活动产生明显影响。渤海和东海海洋油气区及邻近海域海水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监测的32个海水浴场中水质总体良好。重要渔业水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管辖海域放射性水平未见异常。管辖海域海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核电基地邻近海域沉积物、潮间带土壤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西太平洋海域仍受到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的影响。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处于健康和亚健康状态。监测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中,6个呈健康状态,18个呈亚健康状态。河口、海湾和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均处于亚健康状态,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生态系统多处于健康状态。
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1.7%,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劣Ⅴ类占0.4%,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近岸局部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仍有待改善
《公报》指出,河口海湾水质有待进一步改善。2021年,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为21350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44个海湾中,11个海湾春、夏、秋三期监测均出现劣四类水质。重度富营养化海域主要集中在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直排海污染源存在超标排放现象。458个日排污水量大于或等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为727788万吨,不同类型污染源中,综合排污口污水排放量最多,其次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排放量最少。
此外,在海洋生态灾害方面,呈现多发易发特点。2021年,管辖海域共发现赤潮58次,累计面积23277平方千米。东海海域发现赤潮次数最多且累计面积最大,分别为26次和7096平方千米。2021年4月至8月,绿潮灾害影响我国黄海海域,最大分布面积约61898平方千米,最大覆盖面积约1746平方千米,引发大面积绿潮的主要藻类为浒苔。
记者梳理《公报》发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记录海洋生物28661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海洋野生动物116种(类)。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66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79处,总面积790.98万公顷。2021年,开展监测的12处海洋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另据了解,2021年生态环境部启动海洋碳汇试点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海洋领域“双碳目标”支撑研究,加强碳监测评估顶层设计,制定《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在辽宁盘锦、江苏南通、广东深圳和广东湛江4个城市开展海洋碳汇试点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红树林、盐沼湿地、海草床和养殖海藻等多种类型的海洋碳汇,并包含碳储量、碳通量、空气温度、降雨和光合有效辐射等数十项指标,获得碳储量和碳通量等各类数据5万余组,推动试点城市碳通量观测系统建设。
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 积极防治海洋塑料污染
《公报》还显示,塑料是海洋垃圾的主要类型。重点监测海域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主要种类为塑料。漂浮微塑料平均密度为0.44个/立方米,主要类型为纤维、泡沫、颗粒和碎片。与近年来国际同类调查结果相比,我国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近海微塑料的平均密度处于中低水平。
“海洋塑料垃圾问题是全球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王菊英谈到,为掌握我国海洋塑料分布状况,我国已于2007年将海洋垃圾纳入海洋生态环境例行监测范围,并于2016年开始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以科学性、代表性、针对性、延续性为原则,优化完善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点位。2021年组织开展了全国51个区域的海洋垃圾监测,在近海6个代表性断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高度重视海洋塑料污染问题,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海洋塑料污染。”王菊英表示,一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从源头减少海洋塑料垃圾的产生。
二是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在重点河口海湾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以全面掌握我国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分布状况。同时,将海洋垃圾监测点覆盖至沿海地级市,并将逐步拓展至沿海区、县。
三是将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部署,不断压实地方政府塑料垃圾治理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并将塑料垃圾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四是加强公众参与和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清洁海滩行动,与各国携手应对塑料污染问题,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