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试管婴儿伊朗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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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助孕生子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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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上午8点34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手术室内,伴随着“哇……”伊朗试管婴儿的一声啼哭,一个新生命降生了。这是个身长52厘米,体重3850克的男孩,如同当年31年前伊朗试管婴儿他的妈妈出生时一样引人注目,因为他的妈妈是我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郑萌珠,他也就成为由试管婴儿分娩的“试管婴儿二代宝宝”。

在中国,尽管婚育观念已经不断进步变迁,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对于许多不孕不育夫妇来说,生育后代是一种客观需求,在人工生殖技术越来越普及的今天,中国每年新出生的孩子里利用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已占出生人口的1%-2%,中国每年试管婴儿数量逾20万例次。

时间回溯到1978年,世界首例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在英国诞生,她的缔造者、“试管婴儿之父”罗伯特·爱德华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此后,各国相继开发出各种人工生殖技术,但是否开放各种人工生殖医疗,涉及伦理、道德、宗教、医学、心理学、法律学等极为广泛的争议,因此,各国对人工生殖所采的态度也极为不同。

本文所介绍的即是人工生殖技术在伊斯兰地区引发的争议。在技术全球化的背景下,当新兴的“生命制造”方式遭遇伊斯兰传统教义,会碰出怎样的火花?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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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穆斯林婴儿伊朗试管婴儿:体外受精和配子捐赠在逊尼和什叶派之间的对比

李兴华/ 推介

生育是人类社会一个古老的话题,往往和伦理道德相关。生育也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不时颠覆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并挑战着地方道德世界(local moral worlds)的伦理观。一项新的医学技术问世,人们或许还是会将目光聚焦在技术产生的地方,然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产生的技术往往以“先进科学”的名义传遍世界各地,因此医学界的革命往往是世界性的议题,而其在不同地方,遭遇不同的文化应对,也对地方道德世界产生冲击。

试管婴儿这项曾一度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技术,在1978年,随着路易斯·布朗的降生而成为现实。 据说,路易斯的诞生当时轰动了全世界,她的照片登上了各报的头条,被称为“世纪之婴”。连一向反对非自然生育的梵蒂冈教廷都受到了影响,教皇保罗一世亲自向布朗夫妇发去了贺电,希望小路易斯能够健康成长。由此可见,试管婴儿一出现便已然冲击并改变了天主教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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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婴

其中,体外受精(In vitrofertilization,IVF)是试管婴儿的一个必要步骤,它是指哺乳动物的精子和卵子在体外人工控制的环境中完成受精过程的技术,与胚胎移植技术(ET)密不可分,在生物学中,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到母体后获得的动物被称为试管动物(test-tubean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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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受精示意图

整个试管婴儿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伦理问题,精卵结合所用的配子问题,胚胎移植所产生的代孕母亲问题(推荐影片Google Baby),还有配子提供者、代孕母亲以及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在亲属关系上相互交织而产生的更复杂的伦理问题。

那么,在技术全球化的时代,当体外受精这项生育技术在接触到伊斯兰世界时,与当地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

人类学者Marcia C. Inhorn在以色列与两个邻国——埃及和黎巴嫩——中做田野,历时两年,探讨不同国家地区在体外受精实践上的不同表现,同时,他还关注到了伊斯兰内部的多样性,教逊尼派和什叶派在配子捐赠的接受程度上产生了不小的分歧。

在伊斯兰地区,无法生育的夫妇在意的是,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孕育后代,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他们极力找寻伊斯兰官方对于试管婴儿的教法学解释(Fatwa)。在此,逊尼派与什叶派产生了分歧。

广大的逊尼派教法学解释严禁体外受精中的第三方配子捐赠,因其有违亲属制和伊斯兰家庭观念,将使用第三方配子的行为与通奸等同,这样产生的孩子被认为是私生子伊朗试管婴儿;但同时又认为,使用第三方胚胎是合法的,因其为一对合法夫妇对另一对合法夫妇的捐赠。这一教法学解释使夫妻有能力提供配子的一方无法发挥作用,而产生矛盾。

但是在黎巴嫩的什叶派中,教法学解释认为可以使用第三方配子,孩子与得益家庭为收养关系,并将使用第三方卵子与其教内的muta婚俗(在伊朗被称为sigheh,指未婚或离异女子可与男子短暂结合以获得经济资源——这一习俗不被逊尼派所承认)相结合,从而使第三方卵子捐赠获得了较高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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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拟修例禁穆斯林男性连讲3次即可休妻

此外,在伊斯兰世界,男性可以以女性不育为坚实有力的证据而提出离婚(虽然男性不能生育也可作为女性提出离婚的条件,然而却因有辱男性气质而很少被采用)。因此什叶派的教法裁决被认为有助于拯救家庭和婚姻,也确实吸引了大量其他穆斯林国家和逊教派内部不能生育的夫妇前来黎巴嫩接受这一辅助生育技术。

与此同时,在官方话语之外,各教派内部对体外受精能否接受第三方配子捐赠这一问题各执一词,并着力从古兰经寻找证据。

但是,就配子捐赠的实践而言,这其实是一个跨宗教、跨“种族”、跨民族国家的经济交易,并非以传统的伊斯兰婚姻观念或亲属制度为标准。一个有趣的例子是,被美国政府定义为恐怖组织的真主党(Hizbullah)成员却最欢迎美国女性的卵子。这也说明了技术正在使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念发生改变,技术和文化相互影响、彼此渗透。与此同时,国家和民族的边界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需求而被跨越,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混杂的”(hybrid)居所,而非单纯的统一体。

概言之,全球化时代的科学技术并不是单一的、普世的、不证自明的,对其理解应放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科学技术实践受地方伦理观念制约,也挑战并改造地方伦理观念。同时,伊斯兰世界也并非如外界想象的那般整齐划一,其内部对婚姻、家庭和亲属制度的理解呈现出多样的局面。此外,也部分反映了男女不平等问题以及官方话语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之间的差距。

译介资料伊朗试管婴儿

Inhorn, Marcia. 2006. “Making Muslim Babies: IVF and Gamete Donation in Sunni versus Shi’a Islam.” Culture, Medicine and Psychiatry 30: 427-450

本文来自“复旦人类学”公众号(ID: fudananthro),出于阅读的便利,编辑对文章做了少量的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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