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伤人怎么办?鹦鹉能否买卖?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了回应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李楠楠、梁秋坪)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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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合庆介绍,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2次委员长会议的初步安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将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将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记者会上,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问题,杨合庆表示,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了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杨合庆表示,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实践中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问题,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
关于买卖鹦鹉的问题,杨合庆称,这实际上是一个如何更好管理外来物种的问题。这次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