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名工人烦“薪”事解决了

原标题:四十一名工人烦“薪”事解决了

  “凌晨1点,微信群里不断弹出接龙信息:‘我已收到欠薪及经济补偿金37541.85元。’当时真的特别感动。”作为一起集体劳资纠纷的工人代表,郑某现在回忆起几个月前的情景,依然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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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起,因经营不善,广东惠州某家具公司单方解除与彭某某等41名工人的劳动关系并拖欠工资共137万余元。41名工人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共计196万余元。因双方僵持不下,且涉及人数较多,2023年3月22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邀请惠阳区人民法院平潭人民法庭庭长邹思友前往提供相关法律支持与指导,希望通过仲裁与诉讼有效对接,更好解决双方矛盾。

  一方是41名劳动者的工资迟迟得不到解决,另一方是公司负责人的回避不出现,为避免公司负责人转移设备、厂房等财产,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邹思友当即建议工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23年3月23日,收到申请的邹思友快马加鞭赶进度,于3月24日出具裁定书,并协调执行部门进行查封,从提交保全申请到财产的顺利冻结,全程只用了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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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当时担心公司会将财产进行转移,我们工人还自发在厂房门口进行24小时轮流看守,查封后心里着实松了口气。”郑某说道。

  此时的负责人仍表示经营困难,无法支付款项,不愿进行沟通协商。

  另一边,事情有了新的变化。工人代表提出,要解封相关财产,原来是公司负责人与其联系,承诺一旦解封立马发放所有工资。出于早日拿回工资的急切心情,工人代表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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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上的承诺是否能够有法律保障?若公司没有按约定履行怎么解决?解封后如财产被转移后果由谁负责?为此,邹思友与仲裁委召集工人代表开展座谈,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知识和风险,让他们回去和工人进行商讨,作出最后的决定。

  3月29日,工人代表向法官递交了撤销解封申请书。

  得知此事后,公司相关负责人终于出现了,在平潭法庭的调解室里,“法官,我们愿意支付工人工资,恳请尽快解封我们的财产。”

  本着共同发展、双方共赢的原则,邹思友与仲裁员从情理法等角度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释法明理,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且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补偿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137万余元。

  短短一周内,这场集体性劳资纠纷终于得以在诉讼前端高效化解。(陈育敏 刘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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